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该如何规定
一、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该如何规定
你知道吗,里,房东有好几个权利!他们可以收租金、要求咱们正常使用房子,如果因为我们的原因造成了损害,还能让我们赔钱。
但是,作为房东,他们也得负责任,要保证房子状况良好、允许我们用房子并且做定期的维护。
而咱租户,当然也有自己的权益啦!比如,在租约期间,我们有权使用这个房子;如果房东没有做好维护工作,我们还可以要求他们去修;最重要的是,如果租约到期了,我们还有优先权继续租住。
不过,作为租户,我们也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我们需要按时交租金、合理地使用房子,还要遵守相关规定,最后就是在租约结束或者解除了之后,把房子还给房东。
所以说,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和对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保证租赁关系的法律明确性和实际操作性嘛。
《》第七百零三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二手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与二房东签署的租赁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依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处理:首先,若承租方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者时已经获得了出租方的明确许可,那么这份租赁合约便为合法有效,且无需承担任何履行上的困扰;如果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擅自转租,那么出租方有权行使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租方在得知转租事实后的六个月期限内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则应被认定为其已默许转租行为,从而导致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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