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与租赁土地区别
一、征地补偿款与租赁土地区别
土地征收与租赁的核心区分在于:前者具备强烈的特性,后者则是在各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的协议。
首先,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出于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求这一突出目的,按照相关法规程序以及审批权限进行核准,然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进行合法的赔偿之后,将他们所拥有的收归国有化的一种行政行为。
在此过程中,国家行政机构享有依法征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土地等权益的权力。
国有土地租赁则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使用者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一份为期一定年限的土地,并且向其支付相应的租金。
国有土地租赁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出让方式的有力补充。
土地租赁合同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后,可以进行转让;若要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必须重新签订新的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依法设定抵押权,当抵押权得以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亦随之转让。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村民小组有权出租土地吗
村民小组其实是有权利出租土地的哦,而且他们还能合法地将自家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出去呢!不过在这之前得先看具体什么情况来决定怎么处理:
1、如果是村里的耕地,那就只能分给本村的村民啦,可不许往外面村子里的人去分享呢;
2、但要是碰到那种荒山啊、荒坡啊等等的五荒之地,那就可以通过公开竞价或者拍卖等方式任谁都可以进行承包了,只不过在签订合同前可得先经过全体本村村民开会讨论过,并且还要上报到乡镇政府那里审批才行。
本村的村民们可是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哦;
3、最后,已经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只能用来搞农业项目,可千万别想着拿它来搞非农业建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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