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没到期怎么终止
一、商铺租赁合同没到期怎么终止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想要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商一致终止
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的方式终止合同。双方需就后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例如剩余租金的退还、装修物的处理等。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商铺完全损毁无法使用,双方可以。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租方明确表示收回商铺不再出租,承租方也可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商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出租方经通知后仍不修缮,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商铺租赁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商铺租赁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定数值,通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约定优先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那么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应按照这个标准支付。
(二)损失赔偿原则
1.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对方为商铺租赁已经进行的装修投入、已支付的中介费用等。
2. 间接损失可能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例如租户因不能正常使用商铺而丧失的商业盈利机会,不过这种预期利益损失的认定相对复杂,需要有合理的依据来证明。
(三)合理调整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合同约定,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或机构予以适当调整。一般认为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也可适当增加。
三、商铺提前退租违约金赔偿标准
商铺提前退租的违约金赔偿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通常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一)合同约定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退租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例如按照剩余租期租金的一定比例(如20%)或者固额(如5000元),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
(二)实际损失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提前退租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可能包括:
1. 空置期损失,即寻找新租户期间的租金损失。
2. 重新招租的成本,如中介费等。
3. 因提前退租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如为原租户特殊装修而无法再次利用的损失(如果有约定租户承担该部分风险)。
(三)公平合理原则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判定违约金时,也会考虑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出租方实际损失的30%,承租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出租方也可以请求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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