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标准仓库租赁合同
一、北京标准仓库租赁合同
以下是一份北京标准仓库租赁合同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
要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可识别,便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联系和可能的争议解决。
(二)仓库基本情况
1. 仓库的具体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等确切位置。
2. 仓库的面积,需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3. 仓库的结构、配套设施等,例如仓库是钢结构还是砖混结构,是否有装卸平台、消防设施等配套设备。
(三)租赁期限
1. 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若有续租的相关约定,如续租的条件、续租时租金调整的方式等也要注明。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金额需明确,包括是否含税等。
2. 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支付周期,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
(五)仓库的使用用途
规定承租方只能将仓库用于约定的合法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六)维修与保养
明确仓库的日常维修保养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例如是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内部设施的维修等。
(七)违约责任
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仓库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等。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列出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程序。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般可选择诉讼或,明确管辖的或者仲裁机构。
二、原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原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简便的方式,只要双方就的相关事宜达成合意,如租金结算、租赁物的返还等,即可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使用,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符合用途的租赁物,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押金押多少
租赁合同的押金数额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
通常来说,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租赁物的价值。如果是价值较高的房产或者贵重设备,押金可能相对较高。例如,租赁一套高档住宅,可能会要求相当于1 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二是租赁期限的长短。较长租赁期限下,由于风险期长,押金可能会高一些,但一般也不会过高。三是市场惯例。在某些地区或者某些特定的租赁行业,有约定俗成的押金比例或数额。
不过,根据相关,押金的收取应该合理,不能过高到构成对承租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或者具有欺诈、胁迫等非法目的。同时,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及时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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