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是怎么签
一、商铺租赁合同是怎么签
商铺租赁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码、联系方式等。出租方必须是商铺的合法所有者或者有权出租者。
(二)商铺基本信息
1. 详细注明商铺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内部设施设备情况等,确保双方对租赁标的有清晰的认知。
2. 明确商铺的用途,例如是用于商业零售、餐饮还是办公等,避免后期因用途问题产生纠纷。
(三)租赁期限与租金
1. 确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是否有续租的相关约定。
2. 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和支付周期(月付、季付、年付等)。
(四)维修与保养责任
1. 规定商铺的日常维修由哪一方负责,如房屋结构问题、水电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归属。
2. 对于商铺的大型维修或者改造,需要明确费用的承担方。
(五)违约责任
1. 列出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提前收回商铺等。
2. 针对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等。
(六)其他条款
1. 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或者诉讼。
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租赁合同未成立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未成立是无效的。
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就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租赁合同未成立,也就不存在合同生效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租赁合同是否成立,要看是否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是否具备基本的合同要素等。例如,一方发出租赁房屋的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并且双方对租金、租赁期限等有了明确的约定,此时合同才可能成立。只有成立后的合同,才会进一步判断是否有效,有效合同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条件。所以,未成立的租赁合同必然是无效的。
三、租赁合同免租期怎么签
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条款签订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明确免租期的起始与终止日期
在合同中确切写明免租期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避免因日期模糊产生争议。
(二)免租期的前提条件
1. 可以约定在承租人满足一定条件下才享有免租期,例如承租人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或者完成租赁场地的初步装修方案审批等。
2. 如果是商业租赁,可能会要求承租人在免租期内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否则免租期终止或不生效。
(三)免租期的费用相关
1. 明确免租期内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承担情况,如、等是否需要承租人承担。
2. 有些合同会约定免租期内虽然免租金,但承租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其他费用以冲抵业主在免租期内的成本。
(四)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明确承租人对于免租期是否需要进行租金补偿,以及补偿的计算方式等。
(五)特殊情况处理
例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行为导致免租期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应如何分担损失或者调整免租期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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