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如何管辖
一、土地租赁合同如何管辖
土地租赁合同的管辖遵循以下规则:
1. 约定管辖。如果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确定管辖。例如,合同中约定由某一特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因合同产生的纠纷,那么就由该法院管辖。
2. 法定管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合同履行地通常为土地所在地。例如,土地位于A县,被告住所地在B县,那么A县或者B县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3. 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土地属于不动产,所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原则上由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种专属管辖排除了其他法院对该类案件的管辖权。
二、租赁合同失效怎么说
租赁合同失效可能有多种情况。
(一)合同期限届满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双方没有续签等行为,合同自然失效。例如,一份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那么这份租赁合同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二)符合约定解除条件
当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比如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一旦承租人满足这个条件,合同就会失效。
(三)法定解除情形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使用,合同可失效。
2. 一方根本违约。如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使其失效;或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使其失效等。
三、租赁合同电子怎样编写的
编写电子租赁合同,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合同双方信息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二)租赁物描述
1. 详细说明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例如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租赁设备的品牌、功能参数等。
2. 对租赁物的状态进行描述,是全新、二手还是有特定磨损情况等。
(三)租赁期限
1. 确定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日。
2. 如有续租或提前解约的相关约定也需明确列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金额要明确,可按固额或某种计算方式确定。
2. 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电子支付等,同时明确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
(五)租赁用途
说明承租方租赁该物的用途,且用途应符合规定。
(六)维修责任
确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如正常损耗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人为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等。
(七)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如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
(八)其他条款
包括争议解决方式(如诉讼或)、合同生效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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