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由谁盖章
一、房屋租赁合同由谁盖章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盖章主体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盖章。这是因为公章是其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象征,能代表该法人或组织的意志。例如出租或承租房屋时,用公司公章盖章合同。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个体工商户的公章或者经营者的个人印章都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的公章能体现其作为经营主体的意志,而经营者的个人印章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代表个体工商户的行为。
若承租方或出租方为自然人,一般由自然人签字即可。不过,自然人如果有个人印章,也可以用个人印章盖章,但签字的效力在实践中更为普遍和明确。
二、佣金多少
在深圳,租赁合同的佣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定标准。
(一)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通过房产中介促成租赁合同的签订,佣金比例往往由中介机构自行规定或者由中介与委托方(房东或者租客)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住宅租赁的佣金可能是半个月或一个月的租金。例如,月租金为3000元,中介可能收取1500元或3000元作为佣金。
(二)对于商业租赁,由于租赁标的额较大且交易更为复杂,佣金比例相对灵活,可能在0.5% 3%左右的租赁金额,但这也只是一个大致范围,同样取决于双方的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双方在确定佣金数额时都应该明确约定,并以书面合同等形式固定下来,以免产生纠纷。
三、租赁合同是这个吗
仅说“租赁合同是这个吗”,不太清楚你所说的“这个”具体指代什么内容。如果“这个”是一份书面文件,判断其是否为租赁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
1. 合同主体。应明确有出租方和承租方,即一方将特定财产提供给另一方使用并获取报酬。
2. 租赁标的。必须清楚地表明要租赁的具体物品或者场地等,比如是房屋、车辆或者设备等。
3. 租赁期限。合同中往往会约定租赁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或者租赁时长等相关信息。
4. 租金及支付方式。要提及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周期(如每月、每年等)以及支付的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如果“这个”不具备以上这些租赁合同常见的要素,那可能就不是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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