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谁盖章
一、房屋租赁合同谁盖章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盖章主体通常有以下情况:
1. 出租方:如果出租方是企业或者单位,一般由企业或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章是企业法人权力的象征,合同专用章则专门用于签订合同,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租方是自然人,通常不需要盖章,签字即可。
2. 承租方:同样,如果承租方为企业或者单位,用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盖章。如果是自然人,签字确认合同。
3. 中介方(如有):有些房屋租赁合同有中介参与促成,中介如果作为合同一方或者见证方,会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总之,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表明盖章主体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盖章要求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二、怎样排版
商铺租赁合同排版没有严格的法定格式,但以下一些常规的排版方式有助于合同的清晰性和专业性。
合同首部应明确合同名称“商铺租赁合同”,并标注合同编号(如有),接着列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信息,包括姓名、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每一项信息独占一行。
合同正文部分,各条款可采用条款序号进行标注,比如“(一)租赁商铺基本情况”“(二)租赁期限”等。条款之间应适当留白,方便阅读区分。对于重点条款内容,可以采用加粗或者下划线的方式予以强调,例如租金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尾部应留出足够空间供双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部分应清晰明确,并注明签订日期。同时,如果有附件,如商铺平面图等,可在合同正文结尾处注明附件内容,并另起一页开始罗列附件内容。这样的排版有助于使合同结构清晰、便于查阅和理解。
三、租赁合同假名合法吗
在租赁合同中使用假名是不合法的行为。
从合同的有效性角度看,合同要求当事人具备真实的身份表示。使用假名会导致合同主体身份不明确,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原则。
从履行和责任追究方面来说,一旦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纠纷,如租金支付、房屋使用与维护、违约责任等问题时,使用假名会使另一方难以准确找到责任人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此外,在法律程序中,如诉讼或者时,使用假名可能导致无法正常立案或者无法准确识别合同相对方,进而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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