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怎么继
一、租赁合同怎么继
如果要继续租赁合同,以下是常见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一)租赁期间届满继续使用租赁物
1. 若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受原租赁合同约束,只是租赁期限变得不确定,双方均可以随时,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 若想将不定期租赁转变为定期租赁,可以由双方重新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
(二)在租赁期间内转让租赁物
1. 若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 若承租人转让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并且需要与受让人签订相关的转让协议,以确保租赁关系的延续。
二、如何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要订立融资租赁合同,首先,明确合同主体,即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其次,确定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这是合同的重要标的。再者,约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的期数、每期金额、支付时间等)、支付地点等租金条款。同时,要规定租赁期限的起止时间。另外,对于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责任也需要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需承担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负责维修保养的责任。还需约定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问题,如归承租人所有、归出租人所有或者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在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要遵循的规定,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租赁合同如何免责
在租赁合同中实现免责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法定免责事由
1. 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租赁合同履行时,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比如地震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无法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影响程度可能免除双方或一方的相关责任,如承租方可能免除租金支付义务,出租方可能免除提供适租房屋的责任。
(二)约定免责条款
1.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免责情形。例如约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免责。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不合理地免除一方主要义务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 对于租赁物自身存在的一些已知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小瑕疵,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出租方的相关修缮或赔偿责任。
不过,无论哪种免责方式,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并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合理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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