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如何提前解除
一、租赁合同如何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协商解除。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以及相关事项的处理,比如租金的结算、押金的退还等。
2. 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无法继续使用,双方可。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明确表示要将房屋另租他人,不再履行租赁合同主要义务,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反之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人也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合同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房东撤销租赁合同吗
房东是否能撤销租赁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符合法定撤销事由时可以撤销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租赁合同,比如对租赁面积、租赁用途等存在重大误解,房东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例如租金过低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且是由于对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导致的这种显失公平情况,房东可以请求撤销。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例如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等,这种情况严格意义上不是撤销合同,而是依约解除合同。
(三)不具备法定或约定情形下不能撤销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或约定的情形,房东是不能随意撤销租赁合同的,否则房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租户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租赁合同提交什么
在深圳提交租赁合同,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租赁合同文本:这是最基本的材料,合同应包含租赁双方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
2. 租赁双方明:出租方和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合法有效。
3. 明:出租方应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其有权出租该房屋的证明材料,如等,以表明其对房屋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4. 授权(如有代理情况):如果租赁双方有委托代理人办理租赁事宜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附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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