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谁起草
一、房屋租赁合同谁起草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由出租方起草,也可以由承租方起草,还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起草。
从出租方角度来看,起草合同能够在条款中体现自身对房屋使用、租金、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和期望,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金额递增情况以及对房屋用途的限制等。
承租方起草合同则可以重点关注自身权益保障。例如确保租赁期间房屋的适租性、自身对房屋合理改造的权利等条款。
不过,在实践中,很多时候也会使用由中介机构或从网上下载的标准合同模板,然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这些标准模板通常涵盖了房屋租赁中的常见条款,能为双方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有助于提高合同起草的效率并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
二、要书面吗
租赁合同不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下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若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特点是,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即使租赁期限较短,也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
三、怎么拟房租租赁合同
拟订房租租赁合同,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信息
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姓名或名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确保双方身份可识别。
(二)房屋基本情况
1. 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户型等,如位于某区某街道某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几室几厅等。
2. 说明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情况,例如是否有家具、家电,以及其数量和状态等。
(三)租赁期限
确定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要精确到日。如果有续租的相关约定,也可一并写明。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金额,是每月多少元还是按其他周期计算。
2. 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等,以及支付的具体日期或周期,例如每月几号前支付。
(五)房屋使用与维护
1. 约定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商业用途等。
2. 明确双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责任,如正常损耗由哪方负责等。
(六)违约责任
列出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提前解约的赔偿责任等。
(七)其他条款
还可包括合同的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诉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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