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属于哪类合同
一、商铺租赁属于哪类合同
商铺租赁属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商铺租赁中,出租人(商铺所有者或有权出租者)将商铺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承租人,承租人则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一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商铺使用、租金支付、租赁期限、商铺维护、违约责任等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双方会约定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可能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支付;租赁期限可以是短期的数月,也可能是数年;同时对于商铺的维修责任可能会规定由出租人承担结构部分的维修,承租人承担使用中的轻微损坏维修等内容。
二、租赁合同归什么部门管
租赁合同如果产生纠纷,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管理部门:
1. 如果是普通的民事租赁纠纷,例如个人之间的等,可由人民管辖。双方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法院会依据相关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作出判定。
2. 如果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一些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例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能会对未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等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 如果是商业房屋租赁且涉及商业经营相关规范等情况,可能还会受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间接管理,例如在租赁合同与商业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等方面存在关联时。
三、原有租赁合同怎么解除呢
解除原有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协商解除。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可以就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即可解除。这是最简便、和平的解除方式,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解除的相关事宜,如是否有补偿等。
2. 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继续使用,双方可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再将给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3. 约定解除。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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