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由谁调解
一、租赁合同由谁调解
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可以由多个主体进行:
1. 民间调解组织:例如委员会,其由人民调解员组成。人民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的权利,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像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在社区或村庄范围内,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可凭借对当地情况的了解和人际关系等优势进行调解。
3. 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可以先行调解。仲裁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仲裁员作为中间人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方式。
4.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进行调解。法院的调解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如果调解成功,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二、租赁合同责任认定
在租赁合同中,责任认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出租方责任
1. 提供适租义务。出租方需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或物品等符合约定用途,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瑕疵或缺陷。例如,出租房屋应保证基本的居住条件,如水电气设施正常等。若因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有问题导致承租方遭受损失,出租方应承担责任。
2. 维修责任。在约定的维修范围内,出租方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若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方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责任
1. 妥善使用义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 支付租金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支付租金,若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3. 返还租赁物责任。租赁期限届满时,应按约定返还租赁物,若造成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是否承担责任或者分担损失。
三、租赁合同多久
在深圳,租赁合同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一)短期租赁
1.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 有明确约定短期租赁期限的,如几个月的租赁,按双方约定执行,只要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
(二)长期租赁
1. 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深圳租赁合同的期限主要取决于双方协商,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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