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存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一、仓存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仓存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合同目的方面。仓存合同目的在于一方将货物存储于另一方提供的场所,重点在于货物的保管;而租赁合同目的是一方将特定的物交付另一方使用、收益,重点在于物的使用。
2. 合同标的方面。仓存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和存储的货物,保管人要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租赁物本身,例如房屋、设备等。
3. 费用性质方面。仓存合同中存货人支付的是保管费,该费用主要是对保管人保管货物服务的报酬;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的是租金,是对使用租赁物的对价。
4. 合同履行方面。仓存合同履行过程中,保管人需尽到妥善保管、验收、通知等义务;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承租人则要合理使用租赁物并按期支付租金等。
二、租赁合同哪个单位监管
租赁合同主要由以下几个单位监管: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如果是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监管职责。例如在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管理方面,其负责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监督租赁双方遵守相关,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监管租赁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公平性、合法性等商业行为相关的问题。比如租赁合同是否存在欺诈性条款、格式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管,防止在租赁交易过程中出现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况。
3. 机构和:当租赁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仲裁机构和法院通过对进行仲裁和审判来维护合法权益,从司法层面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并依据法律规定行事。
三、租赁合同无效怎么解除
租赁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
租赁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因为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成立。
当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返还财产。双方应互相返还基于该租赁合同取得的财产。例如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出租人如果收取了租金,也应返还给承租人。
2. 赔偿损失。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大规模装修,而合同无效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如承租人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承租人不能要求出租人对装修残值进行补偿,并且还要对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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