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应该说什么?
对于自己打官司时,不懂如何陈诉事实,那么看看以下的句式,进行有效、专业的说话吧
1.当你认为对方反驳的语言与案件无关或与你无关时,你可以说对方提到的与案件无关(或与我无关),对方不能作为辩护理由,理由不成立。
2.当你是被告,特别是在法庭辩论中,你可以说:原告没有有效的证据证明我们应该承担责任,原告应该承担不能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质证结束后,你最后可以说这句话:综上所述,对方的所有证据都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或索赔)。
4.当对方拿出自己制作的所谓证据时,你可以说:这个证据是对方单方面制作的,自制说明书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证据无效。
5.如果原告的起诉让你觉得荒谬、或者很恶意,你可以说:原告涉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我们保留追诉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权利。
6.当你有过错,但原告也有过错,特别是侵权案件,你可以说:原告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多数),没有履行谨慎的义务,他自己也有过错,应该减少或免除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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