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抵扣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抵扣
房屋租赁合同本身不能直接抵扣。但如果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租赁支出,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在计算时可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从增值税角度来看,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房屋租赁专票,如果是用于应税项目(如办公场所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等),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租赁房屋,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个人而言,在计算时,符合规定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一定标准内扣除,但这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直接抵扣,而是依据及相关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时进行的扣除操作。
二、怎样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协商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就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的方式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双方需对后的相关事宜,如租赁物的返还、租金的结算等作出约定。
2. 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发生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提供租赁物,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催告后承租人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若承租人对租赁物严重不当使用,损害了出租人的权益,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3. 约定解除。如果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设备租赁合同包括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
2. 设备的详细描述,如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确保租赁的设备特定化。
3. 租赁期限,明确规定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避免租赁期间的争议。
4. 租金及支付方式,包括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支付的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5. 设备的交付与归还,约定交付的地点、时间、方式,以及归还时设备应具备的状态,例如设备完好无损等。
6. 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责任,明确是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事务。
7. 违约责任条款,规定双方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违约金的支付等。
8. 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者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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