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法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一)租赁合同的订立
1.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2. 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
1.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
2.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租赁物的返还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租赁厂房合同必须备案吗
租赁厂房合同并非必须备案。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法律强制要求厂房租赁合同必须备案。但是在某些地方可能有地方性规定鼓励或者要求备案。
如果进行备案有以下好处:一是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例如,若厂房所有人将厂房再次出租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已备案的承租人在主张租赁权时更具优势。二是有助于解决纠纷。在发生租金支付、厂房使用范围、厂房设施维护等争议时,备案的合同可以作为一种官方认可的有效证据提交给有关部门或者,有助于快速、准确地认定事实。不过,即使未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规定的有效要件,双方当事人仍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租赁合同作废了怎么处理
如果租赁合同作废,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双方协商一致作废的情况
1. 制作书面的解除协议。明确双方同意租赁合同作废,协议中应包含对已履行部分的处理,例如租金的结算(若有已支付租金,是否退还、退还多少等)、租赁物的交还状态(是否有损坏,若有如何赔偿等)。
2. 清理租赁相关事务。租客按照协议交还租赁物,房东退还押金(若有)等相关物品或款项。
(二)因法定事由作废的情况(如等)
1. 确定责任方。如果是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例如因房东隐瞒租赁物为违法建筑导致合同无效,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因签订合同产生的搬迁费等合理损失。
2. 恢复原状。双方应将租赁关系中的事务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租客交还租赁物,房东退还已收取的租金等。
无论哪种情况,双方都应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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