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租赁标准合同
一、深圳物业租赁标准合同
以下是深圳物业租赁标准合同通常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
合同应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确定合同主体。
(二)物业描述
1. 详细写明租赁物业的地址,包括具体的门牌号、楼层和房号等。
2. 对物业的面积、户型结构、装修状况(如毛坯、简装、精装)进行描述。
(三)租赁期限与用途
1. 明确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是否有续租的相关约定。
2. 规定租赁物业的用途,例如居住、办公或商业经营等,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确定租金金额,是每月固额还是有递增机制。
2. 约定租金的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支付的具体日期和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五)押金
规定押金的金额,通常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租金,以及押金的退还条件(如租赁期满,房屋无损坏等情况下退还)。
(六)维修责任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的维修义务范围,如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一般由出租方负责,而承租方可能负责室内设施的日常维护。
(七)违约责任
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逾期支付租金、提前解约等)及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进行约定。
(八)其他条款
还可能包括合同的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如或诉讼)等条款。
二、押金怎么体现
在租赁合同中,押金的体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条款明确约定
1. 金额明确。要清楚写明押金的具体数额,例如“双方约定押金为人民币xx元整”。
2. 支付方式。说明押金是以现金、转账或者其他方式支付,如“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当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支付押金”。
(二)押金的用途说明
1. 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担保。明确如果承租人造成房屋损坏或者附属设施丢失、损坏等情况,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或者赔偿费用,如“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内的电器设备造成损坏,出租人有权使用押金进行维修或要求承租人补足维修费用与押金的差额”。
2. 租金支付担保。当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租金,同时约定补足押金的期限,例如“若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达X日,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当月租金,承租人应在X日内补足押金”。
(三)押金的退还条件
1. 正常期满退还。如果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出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如租赁期满后X日内)全额退还押金。
2. 特殊情况退还。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确定双方责任后,按照约定退还押金。
三、剪断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如果要剪断(解除)租赁合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协商解除
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应当就解除后的事宜达成协议,比如已付租金的退还、押金的处理、房屋(租赁物)的交接等。双方最好签订一份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到此终止,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损毁无法使用,双方均有权,并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租方明确表示要收回房屋不再出租,承租方也可解除合同。
3.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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