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要载明什么
一、租赁合同要载明什么
租赁合同一般要载明以下内容:
1. 当事人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以便确定合同主体身份。
2. 租赁物的相关情况。要明确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等。例如合同需明确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等,这有助于确定租赁的具体标的。
3. 租赁期限。应写明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明确租赁的时长。
4.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要确定租金的数额、支付的周期(如月付、季付等)、支付的方式(如现金、转账等)等。
5. 租赁物的维修。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6.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责任,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的责任等。
7. 其他条款。例如的条件、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二、租赁合同能退房吗
租赁合同是否能退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条件可以退房。从法定解除来看: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损毁无法居住,承租人可以退房。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明确表示要收回房屋不再出租,承租人可退房。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达一定期限,承租人可要求退房。
从约定解除的角度,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可以退房的情形,例如提前多久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等,只要满足约定的条件,承租人也可以退房。如果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而退房,可能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什么租赁合同加分
在深圳,符合特定条件的租赁合同在办理、入学积分等方面可能会加分。
对于居住证加分而言,如果是合法稳定居所方面的租赁合同加分,要求该租赁合同需经过备案登记。备案后的租赁合同可证明居住的稳定性,一般来说,租赁时长达到一定期限会有相应加分,并且租赁房屋需符合居住用途等规定。
在入学积分方面,也是类似情况。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类租赁合同,根据租赁时长(如满1年、2年等不同档次)会有不同程度的加分。并且租赁的房屋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住宅性质房屋,非住宅类房屋的租赁合同通常不能在入学积分中加分。同时,承租人需为孩子的法定等相关条件也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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