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赁合同算诈骗吗
一、有租赁合同算诈骗吗
仅存在租赁合同本身通常不算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如果合同双方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合同,如实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纠纷,如租金支付迟延、租赁物使用争议等,这属于民事范畴,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
然而,如果一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存在欺骗行为,例如虚构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根本不存在租赁物却谎称有),或者故意隐瞒租赁物存在严重缺陷等重大事实,目的是骗取对方的租金或其他财物,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二、怎样才算租赁合同造假
租赁合同造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合同主体信息造假。例如出租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者或有权出租者,承租人使用虚假身份签订合同。
二是合同条款造假。包括对租赁物的描述与实际严重不符,如面积、状态等;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条款存在虚假表述,例如明明是按月支付租金却写成按年支付,或者故意缩短或延长实际租赁期限等。
三是签名盖章造假。并非真实签名或盖章,可能是伪造签名、偷盖公章或者使用已经失效的公章等情况。
四是合同日期造假。比如将签订日期提前或推后,以达到某种非法目的,像逃避税收、损害第三方权益等。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租赁合同造假。
三、融资租赁合同诈骗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一)主体方面
如果合同一方根本不具备融资租赁的经营资格,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有欺诈的嫌疑。例如,一些没有合法金融许可的,以融资租赁为名行诈骗之实。
(二)合同内容方面
1. 虚构租赁物。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是核心要素。若一方虚构根本不存在的租赁物来骗取租金等财物,则可认定为诈骗。
2. 故意隐瞒租赁物的重大瑕疵或缺陷。使得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遭受经济损失,并且隐瞒方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可能构成诈骗。
(三)履行方面
1. 收取租金后不按约定提供租赁物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提供合格租赁物的基本义务,并且将租金非法占有,可能涉及诈骗。
2. 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处分租赁物,如变卖、抵押等,拒不支付租金,也可能构成诈骗。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融资租赁合同诈骗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且要严格依据证据,判断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并导致相对方遭受财产损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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