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主体适格。出租人与承租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管理人,能对房屋进行合法处分;承租人需能独立承担租赁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表达内心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形。
三是内容合法。合同条款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租赁用途应符合房屋规划用途,不得约定违法活动。租金、租赁期限等约定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四是形式合法。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只要合同满足上述条件,通常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作废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作废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一是协商一致作废。若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友好协商,均同意,应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对已履行部分及未履行部分的处理作出约定,比如租金、押金的退还等,按约定执行即可。
二是法定事由作废。若存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等法定解除情形,主张解除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或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作废后,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比如承租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方应退还押金等。若一方存在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当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返还财产。承租人应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出租人需返还已收取的租金。若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双方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是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因出租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导致,给承租人造成经营损失的,出租人应赔偿。
三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虽然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需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以体现公平原则。
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时,双方应理性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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