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约定电费标准
一、租赁合同约定电费标准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电费标准时,有以下要点。
(一)参考依据
1. 可以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的电价标准为基础进行约定。这是比较合理合法的方式,能保证费用与实际供电成本相符。
2. 若涉及转供电情况,转供电主体除了收取正常电费外,只能按照规定收取合理的线损分摊费用,这部分也应明确在合同中。
(二)特殊情况
1. 如果租赁场所存在特殊用电设备或用电高峰低谷时段收费有特殊政策,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如何分担费用,是按照实际用量分担额外费用,还是由某一方全部承担。
2. 对于电费的支付方式,如按每月实际用量结算、预付费等也要约定清楚。
(三)公平合理原则
约定的电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利用合同约定不合理地抬高电费价格,损害承租人利益,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条款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
二、融资租赁合同怎么
融资租赁合同的改名(变更合同主体名称等情况)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一)协商一致
1. 合同双方(出租人和承租人)需就改名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同意。
2. 明确改名的具体内容,例如是仅变更承租人名称,还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名称都变更;同时要确定改名的原因,这有助于后续操作。
(二)签订补充协议
1. 拟定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原合同名称、编号,写明双方同意对合同名称进行变更,并注明变更后的合同名称。
2. 补充协议中要体现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除名称变更相关的必要调整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 补充协议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果是公司主体)。
(三)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有需要)
1. 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到登记、备案等手续,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补充协议等文件,办理名称变更的相关手续。
2. 例如,如果租赁物是特殊动产且进行了登记,要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以确保新的合同名称与登记信息相符。
三、租赁合同里押金如何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押金的约定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 押金金额:通常会根据租赁物的价值、租赁期限等因素确定。例如,对于价值较高的,可能是一到三个月的租金金额作为押金;对于普通物品租赁,押金可能是租赁物价值的一定比例。
2. 押金的支付方式:明确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还是其他支付手段。如果是转账,要写明收款账户信息等。
3. 押金的用途: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扣除押金,如租户损坏租赁物、拖欠租金、提前解约且未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等。同时也要说明在租赁期满,租户无上述违约行为时,押金应全额退还。
4. 押金的保管:明确押金是由房东保管还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如房屋租赁中介的专门账户)保管。
5. 争议解决:如果就押金的退还或扣除产生争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协商、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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