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损失如何计算
一、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损失如何计算
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损失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其一,直接损失。包括因提前解约导致的装修投入损失。若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了装修,且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修残值无法利用,该残值损失可作为直接损失。还有未摊销的租金。若承租人已预先支付租金,提前解约后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部分可认定为损失。
其二,可得利益损失。若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有明确、可预期的经营利益,因提前解约而无法实现,该部分可得利益损失也应计算在内。但需满足可得利益具有确定性、可预见等条件。
其三,违约成本。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这也构成损失的一部分。
其四,其他合理损失。例如为履行租赁合同而支出的中介费等合理费用,因提前解约导致的额外搬迁费用等。
在计算损失时,受损方负有减损义务,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损失数额,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定。
二、店面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怎样赔偿
店面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赔偿问题,需依据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来判定。
若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赔偿有明确条款,双方应依约执行。比如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违约方就应按此支付。若约定按未履行租期租金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就按该比例赔偿。
若合同未作约定,则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如装修残值损失、已支付但未使用的租金等。可得利益损失指因提前解约导致的预期经营利润损失,但需合理且有证据证明。
同时,受损方有减损义务。即当对方提前解约已成事实,受损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尽快转租店面等。若未履行该义务,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违约方无需赔偿。
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裁决。
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是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若出租方未能依约时间、质量、数量等交付租赁物,应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租赁物质量瑕疵。租赁物存在危及安全或使用性能的瑕疵,出租方应负责维修、更换等;若给承租方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擅自。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要支付违约金,赔偿承租方因合同提前终止产生的损失。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是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约定支付租金,否则需支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仍不支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是不当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损坏、灭失,承租方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三是未经同意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四是逾期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应及时返还,逾期返还需支付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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