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一、租赁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租赁合同解除手续分不同情形:
一是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解除的合意,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约定租赁合同自协议签订时或某一特定时间解除,详细罗列解除的原因、双方权利义务的清理安排,包括租金结算、押金退还、房屋及物品交接等内容。
二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如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主张解除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需明确指出所依据的法定事由,表明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是约定解除。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满足解除条件的一方同样要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对方,说明基于合同约定的哪一条款行使解除权。
无论哪种方式,在解除后都要做好交接工作,如返还租赁物、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的变更或注销等,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租赁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一是协商解除。租赁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合意,可解除合同。
二是约定解除。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约解除合同。
三是法定解除。具体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毁损;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像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出租人经承租人催告后长时间不维修房屋影响使用;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可分为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目的无法达成,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人明确告知出租人不再支付租金,或出租人擅自将租赁物另行出租给他人,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因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营业,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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