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公章怎么盖
一、房屋租赁合同公章怎么盖
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盖公章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一)盖章主体
如果是公司作为出租方或者承租方,应当使用公司的公章。公章是公司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重要凭证,代表公司的意志。
(二)盖章位置
1. 通常在合同的末尾签字盖章处盖章。一般是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栏内,要确保公章的印迹完整、清晰。
2. 如果合同有多页,为了防止合同内容被替换,可以在每一页的页码旁边加盖公章骑缝章,这样能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三)盖章注意事项
1. 盖章必须由有权限的人员进行,如定代表人或者经过授权的代理人。
2. 公章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不能使用伪造或者已注销公司的公章。
3. 盖章的行为表示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一旦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除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所以在盖章前要仔细审核合同条款。
二、备案的怎么撤销
租赁合同备案的撤销,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一致撤销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同意撤销租赁合同备案。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到原备案机关提交撤销备案的申请,同时携带原备案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例如明、租赁合同原件等。经备案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撤销手续。
(二)基于法定事由撤销
1.
如果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受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或者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到备案机关申请撤销备案。
2.
当租赁合同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解除时,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等。当事人可以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法院的解除合同判决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等,到备案机关办理撤销备案。
三、破产厂房有租赁合同吗
破产厂房可能有租赁合同存在。
在企业破产之前,如果厂房已经出租给他人,那么就会存在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的处理在破产程序中有相应的规定。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的履行对破产财产的整体处置有利,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厂房,同时向破产管理人支付租金,租金会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另一方面,如果租赁合同的存在不利于破产财产的处置,例如厂房需要整体变卖等情况,破产管理人可能会根据法定程序解除租赁合同,但承租人可以就因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申报债权,按照破产程序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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