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恐吓怎么量刑的呢
一、发短信恐吓怎么量刑的呢
若行为人仅仅针对特定的少数个体,例如向某个或数个个体发送了具有威胁性及恐吓性质的短信息,并且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或身体上的伤害,那么对于这类行为便很难将其判定为犯罪。
尽管此类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然而它仍然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公安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或罚款等相应的。
倘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且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就构成了,应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发送短信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必须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情况较轻微者可能仅需接受治安处罚,而情况较为严重者则有可能被认定为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二、电话恐吓诈骗怎么判
电话恐吓诈骗,这是一种将恐吓与诈骗相结合的犯罪方式,这种罪行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给受害人的心理带来了重创。
当审判涉及到这类案件时,会全面权衡所涉诈骗金额的大小、恐吓手法的恶劣程度、作案手段的狡诈程度、被告人的态度反应以及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倘若诈骗数额巨大,并伴随有严重的威胁恐吓行为严重干扰了受害者的日常生活秩序,那么罪犯很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在此之外,倘若罪犯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或者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这无疑属于减轻或从轻量刑的有利条件之一,有望受到法庭的重视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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