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到期不续签有补偿,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出租方应依约向承租方支付相应补偿款项。
若无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自然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形:一是承租方对厂房进行了合理装修且合同对此有相关约定,按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出租人同意利用,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二是合同到期前,出租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承租方权益受损,承租方有权主张赔偿。总之,要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补偿。
二、协商一致不续签有补偿吗
协商一致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定:
第一,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给出的薪资、工作条件等与原合同相当甚至更优,劳动者却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
第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劳动合同约定薪资为每月8000元,续签时用人单位降至7000元,劳动者因此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就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无论条件如何,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合同不续签有什么补偿吗
合同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为劳动合同:
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是租赁合同等其他合同,需看合同具体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不续签的补偿事宜,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一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如一方因对方不续签遭受损失等进行综合判断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的范围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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