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是什么
一、商铺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是什么
商铺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签订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未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该合同不成立。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可能不成立。比如,出租方故意隐瞒商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承租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协议。
(三)合同内容不合法。若租赁合同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如租赁的商铺属于未经合法审批建设的违法建筑,此类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成立。
(四)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虽然一般租赁合同并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商铺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
二、培训场地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培训场地租赁合同通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明确合同主体。
(二)场地基本情况,如场地的具体位置、面积、设施设备状况等,确保租赁场地符合培训需求。
(三)租赁期限,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也可约定续租相关事宜。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规定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等)、支付方式(如转账、现金等)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五)场地用途,明确该场地仅用于培训相关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出租方应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承租方应爱护场地设施、按时支付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约定,保障合同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可选择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九)其他条款,如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等。
三、工业区办理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在工业区办理租赁合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明确租赁双方信息。详细准确地写明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合同主体清晰明确。
(二)确定租赁物相关内容。明确租赁厂房、仓库等具体位置、面积、范围等信息,同时对租赁物的现状进行描述,包括是否存在损坏等情况,避免后续纠纷。
(三)约定租赁期限与租金支付。明确租赁的起止时间,对于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作出具体约定,比如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季支付等,防止出现租金支付争议。
(四)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例如出租方应保证租赁物符合安全标准,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
(五)关注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及相应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等,出租方擅自等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可约定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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