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返还是否解除
一、租赁合同返还是否解除
租赁合同的返还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解除。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若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这属于正常履约行为,此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可视为合同解除。
其二,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若承租人因特殊原因提前返还租赁物,且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对租赁合同的履行作出变更,比如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等,那么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其三,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提前返还租赁物,构成违约。但这种情况下,除非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否则不能简单认定租赁合同就此解除,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总之,租赁合同返还与合同解除之间不能简单划等号,需根据具体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综合判断。
二、谁能解除租赁合同呢
在租赁合同中,以下主体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是出租方。当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承租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例如,租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东可。
二是承租方。若租赁物危及承租方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出租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租户可解除租赁关系。
此外,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共识,即可解除合同。
三、店面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店面租赁合同的解除,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及相应方式:
协商解除。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租金结算、押金退还等相关事宜,双方按约定履行即可。
法定解除。若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一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当出现这些情形时,解除权人可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若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按约定解除合同,同样需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
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都应妥善处理好后续事宜,如租金、押金的清算,店面的交接等,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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