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怎么解除的呢
一、租赁合同是怎么解除的呢
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就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租金结算等事项,从而。
二是约定解除。若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约定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一定天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是法定解除。出现法定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无论是哪种解除方式,解除权人都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租赁合同解除如何清铺
在租赁合同解除后进行清铺,通常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其一,双方协商确定清铺方案。若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比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将其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物品清理完毕,使租赁场地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若未明确约定,双方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清铺时间、方式等,如承租方在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后的一定合理天数内完成清铺。
其二,对于不可移动的添附物。若经出租方同意添附的,且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对租赁物造成较大损害的,可根据添附物的性质及使用情况等,协商由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定补偿后,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若未经出租方同意添附的,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其三,清铺完成后,双方应进行验收。确保租赁场地符合约定或法定的交还条件,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如何算正常解除租赁合同
正常解除租赁合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合同约定解除。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特定条件成就等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这些约定情形出现时,双方可依约解除合同。例如,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合同即正常解除。
二是协商一致解除。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的时间、后续事宜的处理等内容。
三是法定解除。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解除合同。
在正常解除租赁合同时,双方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租赁物的返还、租金及押金的结算等后续事宜,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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