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交付前租赁合同成立吗
一、租赁物交付前租赁合同成立吗
租赁物交付前,租赁合同可以成立。租赁合同的成立与否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而非租赁物是否交付。
(一)当事人需达成合意。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形成共同的意思表示。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达成这种合意。例如,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明确约定租赁事宜。
(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不能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租赁的标的不能是非法物品。
租赁物的交付通常涉及租赁合同的履行问题,而非成立问题。交付租赁物是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之一,即使租赁物尚未交付,只要满足上述合同成立要件,租赁合同依然成立并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合同约束。
二、租赁合同履行完毕还能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不能撤销。
从合同性质来看,合同履行完毕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合同关系自然终止。此时,合同已处于结束状态,不存在撤销的基础。
从撤销的法定事由分析,《》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但这些事由通常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存在,且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合同履行完毕,相关事实状态已确定,再主张撤销缺乏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
不过,若在履行完毕后发现存在新的证据证明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一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租赁物并签订租赁合同,且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相关部门可依法对该合同进行处理,但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撤销。总之,正常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通常不能撤销。
三、租赁合同无效后损失如何赔偿
当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损失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若一方对存在主要过错,比如出租方未取得房屋合法产权而出租导致合同无效,那么该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例如承租方明知房屋产权存在问题仍签订租赁协议,则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二)赔偿范围的确定。对于承租方而言,可能包括已支付的租金、为租赁房屋而进行的合理装修投入等;对于出租方来说,可能包括因租赁而遭受的房屋空置损失等。但需注意,装修投入的赔偿应根据剩余租赁期限等因素进行合理折旧计算。
(三)证据的重要性。无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主张损失赔偿都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如支付租金的凭证、装修费用的发票、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等,以支持自身的赔偿请求,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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