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产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公产房怎么分割
1、离婚时公产房分割的原则是:
(1)如果公产房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
(2)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公产房的继承问题
1、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2、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对于公产房,不管是个人还是夫妻,此时拥有的仅仅是使用权,也就是承租权。若是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就该公产房要求进行分割的。因此,“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对公产房的承租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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