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屋有贷款,该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离婚不仅仅是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简单,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房屋作为家庭重要财产之一,如果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该如何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离婚协议房屋有贷款怎么写”这一话题。
离婚协议中房屋有贷款的处理方式
当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尚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时,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格外注意,要明确该房产是婚前一方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购置,如果是婚后共同购置,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则需对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
对于此类情况,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案:
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继续偿还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具体金额可以根据房屋当前市场价值减去剩余贷款余额后计算得出,假设房屋现值为200万元,剩余贷款为80万元,则净价值为120万元,如果双方各占50%份额,则取得房屋的一方需支付给另一方60万元(即120万×50%)作为补偿。出售房屋后分配售房款
若双方均不愿保留房屋,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并根据各自所占比例分配售房所得款项,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再按约定比例分配。
无论是哪种方案,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列明相关内容,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建议参考: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书?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以下几点值得特别关注:
- 明确房屋归属及贷款承担主体:需写清楚房屋归谁所有,以及由谁负责后续贷款偿还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继续偿还该房产剩余贷款。”
- 确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如前所述,取得房屋的一方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给另一方,这部分内容也应在协议书中予以体现,包括支付时间、方式等细节。
- 约定违约责任: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可设置相应违约条款。“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补偿款,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最好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查或代拟协议书,以确保其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小编总结
当离婚协议涉及房屋且存在未结清贷款时,务必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通过合理分配房屋权益、明确贷款偿还义务,并在协议书中详尽记载各项条款,能够有效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同时提醒大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时,不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每位读者都能理性面对人生中的每一次抉择,用智慧与勇气迎接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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