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依据犯罪情节轻重有所不同:
一是一般情节。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等情形,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例如,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此罪严重危害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
二、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能成为此罪主体。
二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非法买卖。若行为人确实不知为制毒物品而买卖的,不构成此罪。
三是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国家对制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国家对制毒物品实行严格管制,非法买卖行为破坏了这一管理制度,且可能导致的制造,危及公民生命健康。
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并且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如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等,不同制毒物品数量标准有所不同。
三、什么样的狗携带狂犬病毒
并非特定某一种类的狗必然携带狂犬病毒。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的狗相对更容易携带狂犬病毒:
一是流浪狗。流浪狗长期在户外生存,生存环境复杂,缺乏有效的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接触各种动物及潜在病毒源的机会较多,感染狂犬病毒的风险相应增加。
二是未接种疫苗的狗。疫苗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措施,未按规定程序接种狂犬疫苗的狗,体内缺乏对狂犬病毒的免疫力,一旦接触到病毒就容易被感染并携带。
三是被其他患病动物咬伤、抓伤的狗。如果狗与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有过直接接触,如被咬伤、抓伤,病毒就可能通过伤口进入其体内,使其成为病毒携带者。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仅凭外观或品种判断狗是否携带狂犬病毒,即使是看似健康的狗也可能携带病毒并具有传染性。所以,定期为宠物狗接种疫苗,避免接触来源不明的狗,是预防狂犬病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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