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量刑能调解吗
一、自诉案件量刑能调解吗
在特定情况下,自诉案件是可以经过调解达成和解的。
若调解圆满成功并签订了相应协议,当事人可作出撤诉决定,而法院亦可依据该协议的具体条款拟制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从而将相关诉讼程序顺利终止。
在此类调解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议题往往包括赔偿损失以及公开道歉等方面,尽管这些因素对于量刑判决的直接影响力相对有限,然而,如果调解能够取得成功,那么这无疑会对自诉人对于被告人刑事责任追究的立场产生深远影响,进而间接地对整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微妙的影响。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二、自查案件少怎么定性量刑
例如,针对刑罚的执行方式,不再采用传统的监禁方式,而是按照进行社区矫正。
具体到这种刑事处罚措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其拘役期通常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拘役刑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剥夺了犯罪分子的部分人身自由,但相较于管制刑罚而言,它已经算是对人身自由限制较为轻微的一种刑罚形式,其期限通常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怎么办
如果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是行政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交,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检察院监督。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情况,有权依法进行监督。检察院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有关案件材料,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案件涉嫌犯罪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行政执法机关仍不移送的,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相关渎职犯罪行为。
3. 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移交,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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