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和前科量刑情节是否相加处罚
一、累犯和前科量刑情节是否相加处罚
累犯并非必然建立在前科基础之上,然而若是累犯者,法律规定须给予其更为严厉的司法制裁。
累犯类型犯罪的量刑标准将根据基准刑案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增幅范围通常为基准刑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且最低限度不得少于三个月。
在对累犯犯罪进行量刑时,需全面考量诸多相关因素。
若累犯者所犯前后两罪皆属故意犯罪,且前罪所判刑期与后罪应判刑期均为以上之刑罚,则满足构成累犯的基本要件。
累犯在理论中被视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及再犯风险,故而需施以更严格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曾经判算有前科吗
管制属于刑法范畴中的一种严厉制裁措施,凡曾经受过刑事惩罚者,无论未来选择投身军旅或进入职场,均应诚恳地向相关机构报告自己曾遭受刑事处分之事实,不得刻意隐匿。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被判定实施管制之人即视为具有犯罪前科,将留下永久性的案底纪录。
管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处罚手段,虽然未对罪犯进行监禁,但是却严格限制了他们的部分人身自由,是刑法体系中最为轻微的一类主刑。
三、前科对量刑的影响大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予以确定。
如果判定某人因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被判决了有期徒刑或更严重的刑期,那么,从其服刑完毕或者得到赦免之日起满五年内,若再度发生类似行为并足以导致被再次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更严重的刑罚,则此人将被视为累犯,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此种情况并不适用。
上述规定的期限,仅适用于那些已经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且应自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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