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一、请求支付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关于要求支付费用的诉求,并不适用诉讼时效之规定。
所谓诉讼时效,乃是扰动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之法律事实,亦称为消灭时效。
其旨在促使权利人在特定时期内不得行使权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宗旨在于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迅速终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确定性,稳固法律秩序,并降低交易成本。
依据我国相关,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但如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未曾主张,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对于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或者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确定
抚养费涵盖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多个方面。
抚养费的支付要根据以下几个条件决定:
(1)子女实际需求;
(2)父母的经济能力: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约占总收入20%-30%;无稳定收入者,则参考当地平均收入;
(3)当地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至子女成年,即18岁。
但若子女年满16岁且有劳动收入,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未成年或无法自理生活的子女有权索取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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