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形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特定的情形之下,抚养费用的承担责任可以得到豁免,包括:首先,当负责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因为长期患病或者丧失了工作能力,并且缺少必要的经济收入,以至于他们无法按照原先签订的协议或是的裁决来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时,那么直接照顾并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便具备独自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和能力;其次,如果负责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因为触犯法律法规而被判处监禁或者劳动教养,导致其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但是在他们重新获得人身自由之后,只要能够重新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就应当继续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费、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女方不给抚养费能起诉要求吗
在面临女方未能尽到抚养责任、明确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状况下,另一方(大都为未成年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担任)有权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诉求女方按时缴纳抚养费用。
在此过程中,申诉人必须提供充分且必要的证据,以证实抚养费用的合理性与具体数额,同时还需要证明女方具备支付抚养费用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欠未付。
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严谨的审理工作,如果最终判定女方确实存在未支付抚养费用的行为,那么法院将会做出相应的判决,责令女方立即支付抚养费用,并且可以采取手段来保证判决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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