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追缴是否有诉讼时效
一、后孩子抚养费的追缴是否有诉讼时效
在法律程序中,对于追讨抚养费用一事,我们需知晓其并无任何期限的限制,这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
在这个意义上讲,父母对他们尚未成年的子女肩负着一种不可推卸的抚养责任,这种义务通常通过支付抚养费的具体行动来得以体现与实现。
除此之外,如果有人提出请求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在此过程中的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制约。
若父母未能尽到他们应有的抚养义务,那么无论是未成年子女还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向他们的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或者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关于未成年人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削减的问题,其实答案是肯定的。
抚育费用的削减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同时,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那么也可以据此主张进行费用的削减。
根据我国相关的明确规定,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都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人民进行裁决。
在通常情况下,抚育费用的支付比例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确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或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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