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拒绝支付费怎么办?
针对离婚后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之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此事项。
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诸人民法院寻求公正裁判。
然而,若其中一方因经济状况不佳,已无力维持自身生活,在特定情形之下则可取消其支付抚养费之义务。
另外,若由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失踪等原因导致另一方无法收取抚养费用,此时可用其财产来抵扣孩子的抚养费。
当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出现减少支付的情况时,他们有权减少支付金额。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给付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失去劳动力,经济状况极度困难,无力按照原来的金额支付抚养费,但抚养子女的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孩子大部分的抚养费用,这时就可以提出减少支付的要求。
如果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同时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执行。
但是,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的应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并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小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的相关准则如下:
(1)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按照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进行计算和支付;若需负责照顾两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则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度提升,但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