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是多少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是多少
在判定子女抚养费用额度时,需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及评估:首先,关注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
审慎地评估父母双方在经济上的承受能力;最后,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
在离婚案件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应根据自身的收入状况,将用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费用的具体金额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得出。
若需承担两名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50%。
此处所提及的“月总收入”,主要涵盖了工资总额,其中包括了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
当事人可向提出申请,要求调取相关证据以供参考。
第二种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参照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年度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中所规定的年平均人均收入以及年平均生活费用,作为计算抚养费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种是存在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子女残疾的,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如若在离婚之后,夫妻其中之一便不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首先应该尽全力去协商化解这个问题。
夫妇双方可用电话、短信、电子信件等多种途径进行交流沟通,商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的恰当时机以及支付方式等事项。
倘若经过共同努力仍未找到理想的平衡点,此时可以考虑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诉状,法院会依据双方面临的经济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审慎裁定出一个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抚养费用,并据此给出该项判决。
假如有任何一方对法院关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不予执行,另一方可依法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若因一方经济上陷入困境或者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用,则可考虑以其个人财产来抵扣子女的抚育费用。
若给付方遭遇长期疾病困扰或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同时经济状况堪忧,无力按照原定数额支付抚养费用,然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孩子大部分的抚养费用,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给付方有权请求降低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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