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降低
一、抚养费可以降低
关于未成年人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削减的问题,其实答案是肯定的。
抚育费用的削减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同时,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那么也可以据此主张进行费用的削减。
根据我国相关的明确规定,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都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通常情况下,抚育费用的支付比例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确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或下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女方没工作,抚养费要男方给
有关抚养费具体金额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所提供的权威观点来看,当具有稳定收入的父母面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通常可以参考将孩子的月总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对于抚养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经由合法的法律程序,倘若父母因而无法与未成年或无能力独立生活的子女共同生活,便需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若该家庭仅育有一名子女,那么抚养费应以该家庭总收入的30%为准;如若家庭中有多名子女,抚养费则应以家庭总收入的20%作为基本准则进行计算。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