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直不给多久作废
一、抚养费一直不给多久作废
抚养费不存在多久作废的说法。
(一)如果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抚养费数额,一方拒不支付的。
1.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在这二年内,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就会依法采取措施要求支付抚养费,并不会因为时间而作废。
2. 即使超过了二年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
(二)如果是双方自行约定的抚养费,只要孩子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比如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不会因为时间而导致该项权利作废。
二、后多年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对方呢
若离婚后多年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按以下步骤起诉: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或离婚判决书(如果有),以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收集孩子的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准备好自己为孩子支出相关费用的票据等,用以表明抚养费需求的合理性。
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 起草诉讼文书。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并要求按照约定或判决继续按时支付抚养费等内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阐述清楚离婚的情况、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等。
4. 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并缴纳。立案后等待法院通知,在庭审过程中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三、抚养费过了几年还能要吗
抚养费过了几年仍然可以索要。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是在子女未成年期间,抚养费的索要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是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子女未成年之前,这种权利一直存在。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情况则有所不同。对于成年之前的抚养费,如果存在拖欠情况,在成年后的一定合理期间内仍然可以主张。不过这可能需要考虑一些因素,例如是否有证据证明抚养费的拖欠事实。如果有明确的证据,如明确约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或者法院判决书确定了抚养费支付相关内容,而对方未履行,即使过了几年,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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