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管理办法,价格欺诈由哪个部门管的
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可以归工商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归物价管理部门处理,需要由这两个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还要给到消费者的损失,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若实际损失不足五百元的,支付五百元的赔偿款。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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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由哪个部门管?
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是物价管理部门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如果投诉医院收费问题,还可一并提供病历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投诉商品明码标价问题,可用手机拍下现场照片,以证明标价情况。
如果经营者有价格欺诈的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物价局投诉,存在错误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产品质量纠纷退一赔三可以吗?
是可以的,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有缺陷,那么就构成欺诈,会退一赔三;如果明确告知了消费者产品有缺陷,那么就不构成欺诈。
产品质量问题不构成欺诈,就不会退一赔三。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有缺陷,那么就构成欺诈,会退一赔三。如果明确告知了消费者产品有缺陷,那么就不构成欺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一百条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关的单位犯罪。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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