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行为人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二、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是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四要件: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三、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构成本罪既遂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罚;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则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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