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可以劳动监察吗
劳动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双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后可以劳动监察吗?
答案是可以的。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后,如果仲裁结果已经生效,但用人单位仍未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的具体内容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措施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因此,劳动仲裁后可以进行劳动监察,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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