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要在皮鞭下劳动吗
犯人在服刑期间需要参加劳动,以改造自己并减轻社会负担。但是,是否要在皮鞭下劳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禁止使用鞭打、棍打、致伤或者其他残忍手段。”因此,犯人在劳动时不能被使用皮鞭等残忍手段进行惩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采取体罚、恐吓、侮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侵害劳动者人格尊严的行为。”犯人虽然在服刑期间,但仍然是劳动者,享有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不应被体罚。
因此,犯人在服刑期间需要参加劳动,但不能被使用皮鞭等残忍手段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禁止使用鞭打、棍打、致伤或者其他残忍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采取体罚、恐吓、侮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侵害劳动者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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