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根据社保缴纳时间算吗
年假是按职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而不是按社保缴费时间计算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视为累计工作时间。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年假天数,具体如下:
1.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年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20年以上,年假15天。
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所以,社会保障缴费时间并不直接影响年假天数。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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