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房东可以扣押金
房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扣除押金: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退租,房东有权扣除相应的押金作为违约金。
2、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租金:如果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租金,房东有权扣除相应的押金作为租金欠款。
3、承租人损坏房东物品: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了房东的物品,房东有权扣除相应的押金作为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房东扣除押金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无故扣除或恶意拖欠。如果承租人认为房东扣除押金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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