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房
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
在法律上,以下几种情况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房。
夫妻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这是最常见的情形。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在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的资金以及该部分资金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一方接受赠与或继承的房屋,若没有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否则赠与或继承的财产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或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房屋为共同所有,即使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或一方单独取得的,也可以成为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涉及房产分割等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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